top of page
報名方式
-
郵寄報名,並繳交紙本資料,請於此下載報名表單。
-
於 113 年 9 月 6 日 (五) 報名截止前(以郵戳為憑),將個人/單位用印完成之報名表正本,連同相關報名佐證資料 1 式 6 份寄(送)達報名收件聯絡處,待本單位收到規定之文件後,方視為完成報名。
-
所有填報資料將做為入圍公佈及頒獎典禮依據,請以正體中文正確填寫。
-
報名表及評選同意書須簽章,若有疑義,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報名者出示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資料。
-
報名注意事項
報名注意事項
(一) 郵寄報名資料及相關附件印刷、郵資等費用,皆須由報名者自行負擔。
(二) 報名資料恕不寄還,請自行保留備份。
(三) 報名資料郵寄封面請務必加註:報名「臺中市金照獎」。
(四) 報名資料存檔名稱、格式如下:臺中市金照獎-OOO 報名資料。
報名收件聯絡處
bottom of page